搶劫殺人後亡命天涯21年  落網時已過追訴期就可逍遙法外?
  經最高檢核准,天台檢察院近日首次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追訴
  □通訊員 胡益陽
  本報記者 李攀
  21年前,天台縣白鶴鎮一個路邊小飯店發生了一起凶殺案。
  29歲的服務員楊某被髮現人死在飯店內,凶手作案手段殘忍,死者被凶手用電線纏繞。
  案發後,當地警方曾進行大規模排摸,但由於現場遭嚴重被壞,此案一直未能告破。
  今年3月,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意外落網,供出參與犯案的兩名同伙。
  警方將三人全部抓獲後,移交檢察院審理,但其中兩人已經過了《刑法》規定的20年最長追訴期,也就意味著這二人有可能面臨“無罪釋放”。
  近日,天台檢察院啟動了層報程序,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,決定對二人進行追訴,這在台州尚屬首例。
  一起飯店里的凶殺懸案,一拖就是21年
  天台縣,台州北部的一個依山的小縣城。
  21年前,發生在白鶴鎮的一起命案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轟動。
  那是1993年的3月18日清晨,在白鶴鎮104國道旁開飯店的老闆陳某回到店里,準備開門營業,走進大廳時,突然發現住在店里的29歲女服務員楊某倒在地上,沒了氣息,店內被人洗劫一空。
  經法醫檢驗,楊某系他殺,死亡時間是在當天凌晨,楊某身上有多處傷痕,犯罪嫌疑人對其採用了手掐、捂嘴、電吹風機線纏繞等暴力行為。
  由於犯罪嫌疑人在翻找財物時,嚴重破壞了現場,再加上當時的偵查手段有限,案子遲遲沒有進展。
  警方為此進行了大範圍排摸,卻始終找不到有效的線索,這起“懸案”一拖就是21年。
  三名犯罪嫌疑人落網,可兩人已過20年追訴期
  這一案件直到今年3月的時候,才出現了轉機。
  台州警方在一次流動人口排查時,意外發現一名郭姓男子的指紋,與21年前發生在白鶴鎮的搶劫殺人案嫌犯留下的部分指紋匹配。
  警方隨即對這起“懸案”重新進行偵查,3月31日,郭某在溫嶺一處水產碼頭被抓獲。
  時隔這麼多年,郭某對當年發生在飯店內的事情仍記得清清楚楚,他說自己幾乎每晚都會夢到當時的情景,不知道多少次被驚醒。
  從他口中,民警得知,21年前,未滿18周歲的郭某和來自四川的兩名同鄉賀某、張某到台州打工,工作沒找到,錢卻花光了。
  1993年3月18日凌晨4時左右,三人偷了3輛自行車準備騎回老家。
  途經白鶴鎮一家飯店時,又餓又累的他們,發現店里只有一名女服員,就萌生了偷錢的念頭,沒想到驚醒了女服務員,3人一起動手,殺人滅口。
  警方隨後趕赴四川,抓獲了另外兩名犯罪嫌疑人,並將案件移交檢察院審理。
  天台檢察院在審理中卻發現,該案距今已過去整整21年,按照當時適用的刑法,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、死刑的,經過20年將不再追訴。
  3名犯罪嫌疑人中,除郭某因1999年犯盜竊罪而沒有過追訴時效外,賀某和張某均已過訴訟時效。這也就意味著他們有可能繼續“逍遙法外”。
  經最高檢核准,對兩人重新追訴刑責
  到底該不該進行追訴?天台縣檢察院多次進行討論,最後的答案是肯定的。
  這麼做有法律依據,按照案發時《刑法》的相關規定,如有案件超過20年仍有必須追訴的,可以啟動層報程序,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。
  該院偵查監督科的一位負責人說,之所以啟動層報程序,主要有幾方面原因。
  一是該案的三名案犯作案手段殘忍,社會影響惡劣;二是將三人一起審理,有利於核對細節,釐清案情,平衡量刑;三是對受害者家屬來說,這也是一種“公平正義”。
  近日,最高檢正式回覆天台縣檢察院,核准了追訴請求,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  時隔21年,當年死者楊某的丈夫鄭某已經58歲。
  案發時,鄭某帶著年僅8歲的女兒在新昌老家打工,楊某隻身在天台這家飯店做服務員。
  對於當年的一些細節,鄭某已經記不太清,但他總覺得心裡憋著一股氣。
  當警方和檢察院告知他,殺害他妻子的3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落網,鄭某在電話里泣不成聲。
  昨天,他告訴本報記者,如果案件查實,將追償到底。
(原標題:搶劫殺人後亡命天涯21年 落網時已過追訴期就可逍遙法外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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