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深圳1月5日電 (記者 陳文)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5日在第二審判庭,開庭審理原廣東省國稅局局長李永恆涉嫌受賄人民幣近千萬元案件。
  李永恆穿一身橘紅色套裝,被法警帶至法庭被告席。
  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,深圳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,對李永恆提起公訴。公訴人指控,被告人李永恆利用職務之便,為請托人謀取利益,並索取、非法收受賄賂款共計人民幣942萬餘元,港幣65萬元。
  公訴人指控其涉嫌不正當利益往來,包括節日收受禮金,在廣州從化、澳大利亞購置房產等。
  李永恆當庭認罪說:“我接受公訴人的指控,錯了就要改,我寫信告訴我太太,把房子賣了,還有家裡存款,都用來退還贓款,就是傾家蕩產也要做到不拖不欠,爭取寬大處理。”(完)
  (原標題:原廣東省國稅局長李永恆涉嫌受賄近千萬在深圳受審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l64plytu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